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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从实质看不是减免优惠
留抵退税的实质,就是把一般纳税人可以留到以后期间抵扣销项的进项税,提前退还给纳税人,待以后实现销项税时,就不能再抵扣已经退还的这部分进项税了。从整体来看,留抵退税不会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
因此收到的留抵退税不属于财政补助,既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也不是不征税收入。纳税人收到留抵退税后,只需要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可以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8】80号规定,退还的留抵退税可以在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计征依据中扣除,税收征管系统中,已经按照该规定设置了在计算城建税及附加费时,自动扣减计税基数。因此办理留抵退税,不会造成多缴纳城建税及附加费。
办理留抵退税仅仅是缩短了税收资金的占压时间,从整体上看,既不会导致多缴税款,也不会导致少交税款。包括增值税、城建税、也包括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