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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委会”)于9月初颁布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6号),公布了针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500亿美元商品的第一次排除清单。此次被排除的商品分两个清单实施排除措施。
• 排除审核标准主要有三条:寻求商品替代来源困难、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紧急损害、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首次排除清单内的16项商品主要包含部分农产品农药原料、工业原料、医用工业原料和设备等品类,属于民生类商品,且难以从美国之外的市场获得替代,符合前述的排除标准。
• 首次排除清单的16项排除商品中,有8项按8位税目项下的全税目商品进行排除。剩余8项仅排除8位税目项下的部分税目商品,执行时以“商品名称”为准;其中列入清单二的4项商品为执行此次排除措施而拆分为10位海关商品编号,不实施关税退还的措施。
• 根据海关发布的解读,首次排除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的一年内,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即不再加征自2018年7月6日以来实施的全部对美加征关税。因此,虽然排除清单上的部分税则号列(例如1214.9000、2934.9990、9022.1400,涉及紫苜蓿、部分抗癌原料药及医用直线加速器等商品)已出现在第三批对美加征关税的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但在前述期间内也不再被加征第三批商品的5%/10%的关税。
迄今为止,为反制美301措施,中国已经相应颁布了三批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其中,第三批加征关税的750亿美元商品的税则号列有相当一部分和前两批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重叠。进口商的关税成本可能因此大幅增加。
可以预见,未来中国税委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的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相关企业应对此予以关注。
同时,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企业应积极把握时机,考虑是否进行相关商品的排除申请,并跟进排除商品动态以及时办理退税事宜:
• 对已公布的排除清单商品,及时适用排除措施 - 值得关注的是,排除措施不仅仅适用于申请对该商品进行排除的企业,也将同时惠及该商品的所有进口方。涉及退税的,应确保在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 积极进行第二批商品的排除申请 - 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商品自2019年9月2日起接受排除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与第一批加征关税商品项目相比,第二批加征关税商品涉及税号、商品、行业众多。受加征关税影响的企业应把握时机,积极参与排除申请。
• 提前准备第三批商品的排除申请 - 可以预期的是,针对第三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的具体工作安排也将会很快公布。第三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的范围覆盖面更广,建议相关进口企业参考前两批商品的排除申请要求,提前准备第三批商品的排除申请资料,以便于及时提交。
来源于 : 张晓洁 ( 德勤中国 )
吴昇 ( 德勤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