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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单位是一个汽车运输企业,运输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赔偿金40余万元,凭法院判决书可否在所得税前抵扣?
答复: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发生的赔偿如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可以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法院判决书属于真实合法凭据),扣除保险和应收责任人赔偿金额后,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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