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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补贴)能否免税?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04-07

李**
回答:

  问题内容:
      企业收到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补贴),能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回复内容:
      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全文废止]文规定: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贵单位取得的环保补贴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篇解读发布于2008年,此项政策变化较大,请参考后续政策法规—— 
      财税[2011]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相关政策法规——
      财税[2008]151号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 ... 
      
财税[2009]87号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解读财税[2009]87号: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规定及税务处理 
     
学习财税[2009]87号文的一点感受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财税处理新规解读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如何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涉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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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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