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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解读
来源于: 安永中国
背景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相应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 [2019]3号公告,宣布自2019年6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2019年5月13日,税委会发布[2019]2号公告《 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并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2019年5月29日,税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1,以便申请主体规范填报排除申请。
商品排除工作基本信息
《办法》的出台,给受到中美贸易战影响的企业提供了豁免加征关税的机会,明确了商品排除工作的基本信息。
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对不同申请主体分别制定了详尽的操作《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即企业版和商协会版。下文以企业版为例进行具体解读。
申请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填报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申请注册:通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用户登录: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
申报排除商品:具体填报内容见下表
对企业的影响
对美加征关税的排除工作为受到中美贸易战影响的在华企业提供了豁免加征关税的机会,一旦申请商品被列入排除清单,则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不再加征对美反制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相关进口企业可以申请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受加征关税影响的在华企业应当抓住此次机会,及时确认企业从美国进口的商品是否在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范围内,评估加征关税的影响以及申请商品排除的必要性,尽早决定是否申请排除。
安永观察
目前看来,申请商品排除的时间安排较为紧张,第一批申报7月5日截止。尽管税委会发布了《填报说明》对需要填报的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但需要填报项目较多,其中部分填报内容涉及较高的专业性,例如:从哪些角度说明企业在行业内的代表性,如何证明申请排除产品的不可替代性,如何有理有据地说明申请排除的理由等。
此外,税委会将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预审,未通过预审的信息将被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因此,建议企业或行业协会尽早进行信息填报,并及时查询预审结果,避免错失修改机会。
根据《填报说明》,税委会将组织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制定、公布清单。然而,目前并未说明商品排除清单的具体公布时间。在提交申请至公布排除清单期间(以下简称“审查期间”),税委会或将开展相关的调研及听证工作,企业应当关注排除工作的进展及动向,积极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在审查期间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