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直老师 加计抵减第三列填15万,第4列不该是0吗?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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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1
回答:
答:在税收优惠的原则下,抵减计收方面,如果抵扣的内容超出了税收优惠内容,则需要以证据证明此抵扣权利。
具体而言,如果企业将15万作为税收抵减计收,则首先要证明企业有此项抵减权利,即说明企业是如何产生或获得此项抵减的权利的。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已经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根据税法,从缴纳税费中抵减15万。
2.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但是可以从其相关合作企业、关联企业等获得15万的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可以抵减15万税收。
在任何情况下,只有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企业有15万的抵减权利,才能将15万作为税收抵减计收,而第4列肯定不能是0。此外,当企业实施税收抵减计收的时候,还要注意抵减的金额不能超过企业的实际税收应纳金额,以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纳税和税收报销。
拓展知识:税收抵减计收是指,在税收优惠的原则下,企业从已缴税中抵减指定金额,或者从其他企业取得抵减权利而减少税收,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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