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将一批自产的产品投资于B公司,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并计划长期持有。该批产品的眼面价值为280万元,公允价值为32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来计提值。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分别从A公司角度和B公司角度作出相应账务处理。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1-21
回答:
A公司:
A公司将280万元的产品投资于B公司,B公司发行股份给A公司取得股权,因此A公司需要将280万元货币资本分类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在增值税方面,A公司需要根据本次投资的公允价值320万元,提取其中13%的增值税,即41.6万元,其余278.4万元作为本次投资的净价款,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上。
B公司:
B公司获得280万元的货币资金,应以其作为货币资产进行分类记录,此外还应把A公司股权抵扣相应的增值税,即13%的41.6万元,其余278.4万元作为本次投资净价款,作为货币资金合并记录在一起。
拓展知识:
投资性商业实质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的合同反映的价值超出实物价值的情况,不仅应当按照实物价值计提增值税,还应按照合同价值应有的增值税增加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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