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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安置了残疾人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部分超过本年应纳税所得的,该如何处理? 答:加计扣除超过本年应纳税所得的部分所形成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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