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365 个问题)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问: 外商投资企业占用耕地是否办理免税手续?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05-16

顾小莉
回答: 2004年5月占用土地并建厂的外商投资企业,《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旧)》规定不适用,我公司是否应办理免税手续?如需要应向那个机关办理?

根据《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财农税字【1990】第064号)的规定:

  问:三资企业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申报减免?减免审批权限如何掌握?

  答:为了严格控制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范围,防止发生偷漏税现象,三资企业占用耕地应比照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向当地财政征收机关递交减免申报表。对三资企业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权限,依照《暂行规定》第三条执行。

  《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农税字【1990】第056号)的规定:

  第三条 对耕地占用税的减免,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已有的规定外,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

  (一)占用耕地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报财政部批准,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占用耕地30亩(含3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

  (三)占用耕地3亩以上(含3亩)、30亩以下的,报地、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四)占用耕地3亩以下的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财政局备案。

  计划单列市耕地占用税减免的审批权限,按照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占用耕地的审批权限确定,由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级审批机关不得超越权限,扩大耕地占用税的减免范围。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批准减免税。
1677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顾小莉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9:00-16: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6 年 
工作机构: 一家电子股份公司 
所在地址: 江苏南京夫子庙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