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365 个问题)
答:《税务复议规则(试行)》规定:纳税上有争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示:您企业应当自税务机关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