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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为了增加经营收入,经常会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范围后,除了及时变更税务登记方面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同时申请调整发票的开具范围,以便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
税屋提示——
1、发票必须按照实际经营业务范围开具,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
2、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需要重新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
3、纳税人应核对发票开具的内容是否与核定开票项目相符,申报税种的征收品目是否正确。若发现有出入,应及时调整修正。如涉及错缴少缴税款,应按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避免产生滞纳金和罚款处罚。
相关报道——经营范围有变动 开票项目调整要同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张帆朱彦 姜海军)从广州地税了解到,目前存在一些个体、企业在办理经营(业务)范围的税务登记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发票事项调整,导致出现开票项目与开票内容不相符的情况。广州地税提醒广大纳税人,领有发票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要特别注意,凡属于上述变更情形的要同时办理发票调整,避免影响日常经营时的发票开具,甚至引起消费者投诉。
记者采访时发现,办税大厅现场有几位等候办理电子发票事项调整的纳税人,有的申请增加每月用量、有的申请发票补录…其中一位正在等候办理的纳税人向记者反映:“现在电子发票上清楚列明行业类别以及开票项目说明,我原来经营餐饮,现在转作旅馆同时经营餐饮,就要及时调整,否则很难逃过消费者的精明眼。”记者了解到,发票在线系统设置必填项,开票项目说明是其中之一,企业想不填写该内容是无法开具发票的,填写以后顾客会与票面上行业类别比对,开票方是否超范围用票变得一目了然。
广州地税表示,涉及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的,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原电子发票开票项目已不再适用的,纳税人必须及时调整电子发票核定,根据新的经营(业务)范围申请对应的开票项目。单位缩小经营(业务)范围的,进行电子发票核定时税务机关会删除不再适用的开票项目;而针对增加经营(业务)范围的,进行电子发票核定时税务机关便会增加对应的开票项目。广州地税强调,开具发票必须按照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开具,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企业缩小或扩大经营(业务)范围,除了及时调整开票项目后,还应该考虑到每月发票用量,办理电子发票事项调整时,还可以同步调整每月核定的用票量,其他单位亦可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随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