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517篇 )
6月6日上午,根据省财政厅罗建国厅长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合肥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吕长富主持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布置会议,区财政局、建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高新分局、高新集团、高新股份、高新城创(重点办)、高创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传达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指出“营改增”改革的是实行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我国现行的货物与劳务税制,对企业销售和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征收营业税。
这种“两税并存”税制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和重复征税弊端,不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从制度上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不统一,逐步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制环境。
上海、北京已相继启动试点。安徽省将于今年10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
会上,吕长富总结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必须把“营改增”试点作为今年我区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密部署,精心安排,精细操作。要按照实事求是,全面覆盖,应收尽收、应算尽算的原则,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实施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我区“营改增”税源调查预测工作、税源登记移交工作、“营改增”模拟运行等涉税信息统计工作,实行周报制。要做好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做好试点企业的解释宣传工作,加强对财税干部和试点企业的业务培训。确保我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成功。
相关文件——
皖国税发[2012]112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合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