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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1、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关于设立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署加函[2010]18号)
2、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号)
3、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
4、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
6、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8]28号)
9、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1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88号)
11、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2号)
1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
13.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118号
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练习题
一、填空题
1.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分支机构的各项财产损失,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出具证明后,再由()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3.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赔偿和()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4.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
5.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资产,以及()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6.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或者抵顶企业当期应纳税款。
二、判断题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3.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4.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5.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可以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申请即报即批。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请审批的,经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请。()
7.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可以不需要自己企业的证据资料。()
8.企业捆绑资产所发生的损失,由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
9.企业发生需要审批的资产损失,可按规定直接向有权审批资产损失的税务机关申请。()
10.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三、问答题
1.哪些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2.哪些股权和债权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3.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什么?包括哪10项?
答案
一、填空题
1.(损失)
2.(分支机构)(总机构)
3.(责任人)(保险)
4.(收入)
5.(货币)(非货币)(债权性)
6.(发生)(发生)(退税)
二、判断题
1.(×)2.(√)3.。(√)4.(√)5.(×)6.。(√)7.(×)8.(√)9.(√)10.(√)
三、问答题
1.答案:(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2.答案:(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三)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六)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七)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3. 答案: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行政机关的公文;
(6)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7)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8)经济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10)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来源: 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