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223篇 )
贸易战系列之七: 海关退运制度的正确打开方式
威科编辑提示:本文为王永亮贸易战系列之一,更多相关内容请见文末目录
来源于 : 王永亮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中美贸易战,导致中国出口美国的货物因各种原因退运回国,企业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出口企业的主要问题是:已经出口的货物,复运进境时是否需要交纳税款;出口时如果已经缴纳出口关税的,是否可以申请退还。进口企业的主要问题是:已经进口的货物,复运出境时是否需要交纳关税;进口时如果已经缴纳进口税收的,是否可以申请退还。这些税款,虽然可能不足以拯救一家贸易战中的企业,但却有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于因退运而产生的税收成本,所有的进出口企业都应当有所了解。
一、 退运与一般贸易相比的税收优势
退运是已经发生的贸易活动的延续。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符合条件的退运可以享受免税和退税的待遇。
1、免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第五十六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2、退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五十九条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第六十条规定,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且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
二、退运的期限
退运是有期限限制的。无论是否申请退税,纳税人选择退运这种贸易方式,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内。超期后,即使不申请免税和退税,也只能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行申报。
《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退运进口货物能否适用无代价抵偿政策问题的批复》(税管函[2012]38号)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该批复内容如下。
银川海关:
《银川海关关于宁夏海菲哈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有关货物是否适用无代价抵偿方式退运进口货物相关规定请示的函 》 (银关函〔2011〕14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根据你关来文,宁夏海菲哈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在原出口货物未退运进境前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了替换产品,并且未向海关说明替换产品的性质为无代价抵偿货物,也未向海关出具相关单据。因此同意你关关于“出口赔偿给外方的替换产品只能认定为一般贸易正常出口产品,无法认定为无代价抵偿方式出口商品”的意见。
同时,对于该公司进口的185只X射线电子管,如经你关核实确属因品质或规格原因的退运货物,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修订) 》第四十三条规定,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税收;超出1年退运进境的,视为一般贸易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此函。
三、因为退运而申请退税或免税必须出具商检报告吗?
只有因为品质和规格原因所发生的退运,才符合申请免税和退税的条件。关于什么是品质和规格,可以参见作者《 因贸易战加征关税,出口美国的货物退运可否免缴进口税?》一文。本文要分享的是,要证明退运系因为品质与规格原因,企业是否必须出具商检报告呢?商检报告是否必须是中国商检机关(原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现已并入中国海关)出具的呢?境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
是否出具商检报告,海关具有自由裁量权。海关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企业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对海关决定退税时有权要求提交商检报告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对决定免税时是否有权要求提交商检报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应当参照退税时海关的自由裁量权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义务人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或者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海关认为需要时,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或者出口货物品质不良、规格不符或者残损、短少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因此,商检报告并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但在海关认为必要要求企业提交时,企业有义务提交。同时,对于商品检验机构是否具有资质,也由海关审查确定。
四、因退运而申请退税是否必须提交税务机关的证明
仅出口货物在申请退运及退税时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有关出口退税的证明,进口货物因为不可能享受过出口退税的待遇,因此在申请退运及退税时,企业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有关出口退税的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五十九条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六十条规定,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且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
五、已进口货物退运的对象是否必须是原出口方?
只要退运出境即可,并非一定要退运回原出口方。中国企业在享受退运待遇时,在退运对象的选择上拥有选择权。《 海关总署关税司关于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退运货物退税问题的复函》(税管函〔2015〕43号)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批复内容如下。
黄埔海关:
《黄埔海关关于提请明确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退运货物退税问题的函》(埔关税函〔2015〕72号)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公司”)于2014年1月6日进口原产于瑞士的“混合机(旧)BUSS牌”1台,随后企业发现该混合机存在设计缺陷,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并由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证书》证明。箭牌公司通过与卖方协商,将货物退运出境至箭牌公司的美国母公司,并于8月18日向你关申请退还已缴纳进口税。鉴于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同意你关关于退还货物原进口所缴纳的关税及增值税的意见,请你关按照规定为企业办理税款退还手续。
此函。
系列目录:
贸易战系列之一——因贸易战加征关税 出口美国的货物退运可否免缴进口税?
贸易战系列之二——DDP贸易条件与海关审价风险
贸易战系列之三——FOB项下进口货物如何办理海关与税务的完税手续
贸易战系列之四——贸易战下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红利(1)
贸易战系列之五——加征的关税应当从轻处罚?
贸易战系列之六——避税冲动可能导致海关风险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