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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遇到一私营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老板自己有车,公司成立后,没有买车,就一直用老板自己的车,为了能在企业列支该车的相关费用,老板将汽车过户到了公司,但未计入公司固定资产账。全年与车辆有关的费用近二十万元,经查有以下几种费用:
1、过路费加油费及停车费,
2、汽车年检费、养路费、维修费。
经询问得知,公司除使用老板的车外,还经常租用其他股东个人的车辆使用,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上述费用。
在询问地方税务局后得知,如果有租车协议,可以列支相关费用。
考虑到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如下处理:让企业提供租车协议,允许扣除相关的过路费和加油费及停车费,汽车年检费、养路费、维修费不得在税前扣除。鉴于老板的车几乎已成为公司办公用车,建议企业将此车入账,途径有三个:
1、个人将车出售给企业;
2、个人将车捐赠给企业;
3、个人以车辆出资增加企业资本金。
上述三种途径,都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过户手续。但其他操作难度却不相同。
第一种情况下,个人需到税局代开发票,并交纳手续费和增值税,由于是旧汽车转让,估计一般不会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下,个人将车辆捐赠给企业,接受捐赠时不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在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种情况下,企业增加资本金,个人增加股份,实物资产增资需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验资。
综合考虑,第一种情况最好,因为企业综合负担最小,第三种情况下,尽管企业因此增加了资本金,但需交纳评估费用及验资费用,还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统计局变更登记等一系列的手续,较为麻烦,故可操作性不强。
最后,我们建议企业将老板自己的车售给公司,记入公司账户。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整理
来源: 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