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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3 信息来源:鄞州地方税务局
[咨询时间] 2010-07-12 15:03:26.390
[咨询问题] 老师,您好.最近公布了高温费的发放标准,老师想咨询一下,高温费是否涉及到个人所得税这块.谢谢!
[咨询答复] 对企业在政府规定的标准内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夏季清凉饮料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暂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夏季清凉饮料费以及其它以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名目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均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复时间] 2010-07-13 10:51:19.920
赣国税发[2004]31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防暑降温费等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劳社劳薪[2010]18号 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202号 浙江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防暑降温费税前扣除有变化
防暑降温费的税收政策及财务处理提示
注意防暑降温费税前扣除的政策变化
防暑降温费需计入当月工资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防暑降温费能否一次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取暖费“限额”扣除政策变化分析
来源: 鄞州地方税务局 [咨询时间] 2010-07-12 15:03:26.390 [咨询问题] 老师,您好.最近公布了高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