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某企业“本年利润”帐户的本年1至11月借方累计发生额为150,000元,贷方累计发生额为
500,000元,12月末收入转入735000元,成本费用转入740000元,企业1至12月企业末交过所得税,“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帐户年初货方余额为100,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的:本年利润总额()元;本年所得税(税率为25%)()元;盈余公积(按本年税后利润的10%)()元;应付利润(按本年税后利润提
印盈余公积后利润剩余部分的5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元"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2-04
回答: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的本年利润总额为:735,000元-150,000元+500,000元-74,000元=1,111,000元;本年所得税(税率为25%)为:1,111,000*25%=277,750元; 盈余公积(按本年税后利润的10%)为:1,111,000-277,750=833,250元*10%=83,325元;应付利润(按本年税后利润提印盈余公积后利润剩余部分的50%)为:833,250*50%=416,62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11,000-83,325-416,625+100,000=715,050元。
拓展知识:
企业全部利润分为未分配利润和已分配利润两部分,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本年可分配利润的总和,它是企业股东通过分红获得利益的重要依据;已分配利润是企业本年实际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它包括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分配预备等,其中盈余公积可以用来补充公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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