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18年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例50万,已发货两批,已开票两次,已收款。今天发现送货单的价格,第二批中有的单价比合同低,有的单价比合同高。造成我司少收款22100,同时也少开票22100.对方公司现在不接受补差异票,要么冲红18年开的票,重新开具,退款,再走支付流程。请问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例如第二批的差价我能不能算在第三批里,加大销售单价。同时需要修改合同不?老师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使我单位收回22100的差价款同时,不作废以前年度的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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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