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与销售电冰箱,2020年度销售电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4300万元,与电冰箱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830万元;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实现的会计利润为422.38万元。与销售有关的费用支出如下。(1)销售费用825万元,其中广告费700万元。(2)管理费用42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5万元。(3)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2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4)计人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27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7.5万元、职工福利费4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5)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75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的(1)广告费用、(2)业务招待费、(3)财务费用、(4)职工工会经费、(5)职工福利费、(6)职工教育经费、(7)公益性捐赠等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当年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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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