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约定A公司应于2022年3月5日前交付货物给 B公司, B公司应在3月10日前付清货款100万元。为了完成该合同,A公司与C公司签订原材料买卖合同,约定C公司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将原材料交付A公司。但是C公司未按期完成交货任务。A公司虽经多方努力,还是没有按时完成与 B公司的合同,给B公司造成了损失12万元。请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一)A公司如果担心将来货物交付后收不到货款,可以怎么做来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5分) (二)如果A公司和B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果 A公司违约,则需支付B公司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A公司对本案中B公司的损失应如何赔偿?如果A公司认为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按照我国法律可以继续索赔吗?(5分)(三)由于C公司未按期完成向A公司的交货,导致A公司不能按期交付设备,A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故意的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5分)(四)如果B公司担心发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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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