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度该公司发生与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1月8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M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0元,另支付安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6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预计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3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1月10日M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车间使用。(2)6月30日,委托外单位对本公司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修理,其中行政管理部门设备的修理费为30000元,销售部门设备修理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