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东风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新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税额为1300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基本生产车间委托某机修厂修理设备,以银行存款支出修理费2000元,增值税额为260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3)随同产品出售一批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金额为1017元,款项已收到。(4)工厂以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500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56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未开具发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东风制造厂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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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