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某小企业为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该企业2022年2月初“库存商品”余额为200万元,“商品进销差价”为80万元。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3%,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计算结果保留到角分):(1)5日,对外购入商品支付价款20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货款已付货未到;(2)8日,上述商品到达企业验收入库,该商品的售价总额为350万元(含增值税);(3)10日,对外销货180万元(含增值税),款项已存入银行;(4)25日,对外销货150万元(含增值税),款未收到;(5)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6)结转本期已售商品的成本,并根据商品进销差价率对本期的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成本进行调整。(7)将本期的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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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