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280 个问题)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问: 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无需填报这两张增值税申报附表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11-11

黄一亿
回答:

注意

  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无需填报这两张增值税申报附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2.《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参考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解读: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1357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黄一亿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13:00-17: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13 年 
工作机构: 某校电子信息学院 
所在地址: 江苏无锡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