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9年7月1日,东方公司面值发行三年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200万元,票面利率6%(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等)。不考虑债券发行费用。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建造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2019年7月1日开工(借款利息开始资本化),2020年6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借款利息全部予以本化。东方公司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利息。业务1:2019年7月1日,债券发行成功收到资金200万元。
业务2:2019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
业务3:2020年6月30日,计提债券利息。
业务4:2020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
业务5: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计提债券利息。
业务6:2022年7月1日,还本付息。
要求:
(3)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