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提出2019预算法草案,包括利息限制规则修订
2019年3月5日,卢森堡政府向议会提交了2019年预算法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法”)。
卢森堡政府在2018年12月3日签订的联盟协议中宣布,预算法将对利息限制规则进行修订,允许将该等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而非其独立成员),将名义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并降低部分产品的增值税(VAT)税率。
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
卢森堡法律将实施欧盟(EU)反避税指令(ATAD),引入了利息限制规则,该规则规定,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纳税人的借款成本的抵扣金额不得超过应税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应税利润))的30%。预算法并未预见到,构成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整体来确定EBITDA及超额借款成本。
卢森堡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宣布,预算法将对利息限制规则进行修订,以便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整个合并申报纳税集团,从而根据反避税指令允许构成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公司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整体。因此,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超额借款成本的抵扣金额为EBITDA的30%或300万欧元中孰高者。
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书面申请构成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公司可在申请时选择将利息限制规则单独应用于每个公司,而非整个合并申报纳税集团。需要注意的是,此规则采纳“全部或全不”原则,这意味着单独应用利息限制规则涉及同一合并申报纳税集团内的所有公司,不仅仅是部分公司。如果选择应用利息限制规则,属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整个期间均需遵守此规则。
经修订的合并申报纳税集团规则包含有关确定超额借款成本、应税EBITDA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的具体规定,从而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与过去一样,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成员须单独提交纳税申报表。每个成员都必须申报其借款成本和利息收入以及经济上同等的应税收入。
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借款成本将与所有成员属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期间发生的借款成本之和相对应。这同样适用于利息收入和经济上同等的应税收入的确定。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总部的超额借款成本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所有成员的借款成本超出利息收入以及其他经济上同等的应税收入的部分相对应。此外,应税EBITDA由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总部根据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成员的税收情况汇总确定。
只有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总部可向以后年度结转超额借款成本和未使用的利息额度。为了应用权益外溢规则(“equity escape rule”),应将所有成员权益总和与所有成员总资产之和的比率与实行财务合并的集团的相应比例进行比较。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总部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中说明具体计算方法,且必须聘请独立审计师针对该计算方法出具鉴证报告。
新规定适用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如果合并申报纳税集团的所有成员在利息限制规则首次适用的第一个财年结束前提交共同的书面申请选择对整个合并申报纳税集团应用利息限制规则,则合并申报纳税集团规则修订生效之日存在的合并申报纳税集团有权将利息限制规则应用于合并申报纳税集团。因此,财年与日历年相同的公司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
除了与利息限制有关的规则之外,预算法还修改了合并申报纳税规则的措辞,以纳入2015年12月18日的大公国法规和行政通告中提及的某些关键要素和细节。但是,构成纵向或横向合并申报纳税集团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基本保持不变。
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自2019税务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将从目前的18%降至17%(18.19%包括就业基金缴款)。因此,法定所在地位于卢森堡市的公司的总体税率(包括城市营业税)为24.94%(2018税务年度为26.01%)。
应税利润超过200,000欧元的部分按17%的税率缴税;不超过175,000欧元的部分减按15%的税率缴税;175,000欧元至200,000欧元之间的部分按中间税率缴税,相当于26,250欧元加上收入超过175,000欧元部分的31%。
增值税相关措施
符合规定的作物保护产品减按8%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纸质或电子版书籍、期刊和杂志按3%的超低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包括完全或主要用于宣传的出版物、完全或主要由视频内容或可听音乐或色情内容构成的出版物。
通常用于医疗保健、疾病预防以及医疗和兽医治疗的药品也按3%的超低税率缴税。
来源于:安永中国